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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伦·艾佛森:《ANSWER》第一章 少年时光(1)(转载)

  第一章 少年

   1 母亲和街

   15岁时,安·艾佛森迎来了了人生第二度转折点。三年前她12岁时,她的妹妹跑来告诉她,“妈妈出事了”。然后她亲眼看着母亲因医疗事故死亡。而这一次,一个医务工作者面无表情的站在她面前,没心没肺的说了句让她天旋地转的话:

   “您怀孕了。”

   忽然之间,她就没法过以往的日子了——本来,15岁小姑娘,可以在犹太区打架、吵嘴、作弄手脚慢的老商贩,胡作非为,快乐得像只狡猾的猫。她爸爸威列·艾佛森和四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孩子,她是老大。许多人都说她像她爸爸。她健壮、结实、活泼好动,爱打篮球,街区的小伙子都爱和她闹。怀孕五个月时,她还敢去打篮球。谁给她递个蔑视的眼色,她就敢上去和人打一架——可是,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。她有了个孩子。

  好了,得想法子应付这个小玩意。

   20世纪70年代的黑人街区,15岁怀孕的姑娘比遍地踢啤酒罐的野猫都多。好吧,那就等孩子出生呗。结果,为了抢男人,她和一个姑娘打架,被姑娘叫来的两个男人打败了。安·艾佛森去了弗吉尼亚的汉普顿,那里是她的娘家。一路上怨恨着那个男人:那个和她同学、和她在一起,最后造就了肚里这孩子,然后又抛弃了她的男人。

   在汉普顿,她情绪宁定了下来。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。女人迟早都要过这一关的,何况,周围七张八嘴的建议说,“生个男孩子,你会有所依靠。”她甚至早早决定了男孩儿的名字:“如果是男孩儿,就叫伊泽尔好了。”

   可是,1975年6月7日那天,当她的第一个男孩儿出生时,她却改了主意。她想起了那个混蛋——这时他本该在床边抱起孩子做慈父嘴脸的。算了吧,那时他也只有15岁,胡须都来不及长硬,在哈特福德混中学。可是,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。伊泽尔,留给孩子做中名。这个孩子的姓氏随了母亲——艾佛森。而名字,随了父亲——阿伦。

   阿伦·艾佛森,1975年6月7日,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。安·艾佛森后来说:“我发现他的手臂非常长。我想他能当个篮球手。”孩子的昵称用了两个舅舅的名字:布巴查克。

   那个给了阿伦名字和生命的家伙,也就是那个有爹名没爹样的二愣子,名叫阿伦·布鲁顿。这厮始终没去汉普顿看自己的孩子和女人。知道安·艾佛森怀孕后,他就跟所有闯了祸不知道如何收场的毛头小子一样,完全负不起责任(或者,不想负责任)。很多年后,他接受采访时,蹦出来的理由显示他完全不算个爷们:“我也想去看他们,可是我也只有15岁嘛。”

   安迅速做了她人生的重大抉择。她没有像其他贫民窟女人一样,生个孩子当猫狗一样弃置不理,恍若无事的接着过日子。她转移了人生重点,迅速完成了一个好动少女到一个负责母亲的转变。阿伦·布鲁顿?既然这个可怜虫负不起责任也不想负责任,那就再见了。

  汉普顿这个布满暴力、毒品,而且还害死自己母亲的城市,让安·艾佛森深感厌倦。一个单身母亲,带着孩子在这个腐烂的沼泽里成长,显然是桩艰难的事。幸而,不久她遇到了新男朋友迈克尔·弗里曼,一个至少可以依靠的男人。

   这是阿伦·艾佛森的新父亲——虽然小艾佛森,很长时间,都不愿叫这个不爱笑的弗里曼做爸爸。

   他们所住的地方,是汉普顿行政下的独立市新港。盛产运动员、流行斗狗的市井之区。新父亲也没有完全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。如果你剖开阿伦·艾佛森的脑袋,提取他的童年记忆,会发现几个街区之外的枪声、角落里毒贩小声交流、打斗、谩骂、未成年人骗买来的酒瓶、停电、停水、空荡荡的厨房、下雨天泥泞的地板。安·艾佛森和弗里曼抓紧一切时间吵架、互相推搡谩骂,发泄对生活的不满,剩下的时间就各自出外谋生填饱肚子。弗里曼假装内行的去贩毒,做贼心虚的躲避警察。而安·艾佛森去打字、洗衣服、修电路、当司机,忙里偷闲还生了两个女儿。

   可是,她从来没有向命运示弱。她没有去找过阿伦·艾佛森的生身父亲。她也没有怨恨这个改变了她命运的孩子。就在外面枪声四起、杀声连天、白粉飞扬的环境中,她教导艾佛森像她一样,用拳头去对付那些试图以多打少欺负他的孩子。她不断对阿伦·艾佛森说:“你一定会有所作为,你一定要努力,好好生活。”

   街区位于汉普顿的排污管道上。于是,每当排污管爆裂,街区就成了下水道的延伸。墙壁时常潮湿到发霉,房间里到处是腐烂和死亡的气味。这阴暗潮湿、随处是死亡与罪恶的街区,以及她那坚韧的母亲,构成了阿伦·艾佛森的世界。他和他的母亲一样,就像在死亡沼泽里生长的植物一样,吸取一切可以吸收的养分生活着。他没有贵胄子弟那么幸福,能生活在阳光海岸名车别墅的世界。他的世界,阴暗与快乐参半,危险与幸福并存。他必须不择手段的抓住一切,以免沉沦进那已淹没他许多伙伴的泥潭。

  他变得机警、聪明而又坚韧。他身周围的伙伴在一次次枪击、追逐、逮捕和械斗中或伤或死,他亲眼看到过许多鲜血。在他的世界里,只有一线是始终光明温暖的——母亲满头大汗、旧衣污履的对他说:“一切都会好的,你一定会扬名立万。”

   如此这般,阿伦·艾佛森在齐膝深的污水、灰头土脸的母亲和死亡如乌鸦般漫天乱飞的街道中长大了。在他后来名动天下的那些文身中,最重要的一个便是他心口上母亲的画像。

   “我不崇拜任何明星,我只崇拜我的母亲。我庆幸,我是她的儿子。”

  很多年后,他还会如此补上一句:

  “我最怕的是妈妈死去。所以,为了免得痛苦,有时我真希望在她死时我已不在世上了。”

   因为,在那风声鹤唳的岁月,当上帝、政府、父亲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时,只有母亲在他身后,把手放在他肩上,对他说那些温煦的话语。母亲与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,是与这黑暗之街战斗的武器。

  2 四分卫·角卫·接球回跑员

   2001年,美国橄榄球联盟(NFL)的亚特兰大猎鹰队,在美国橄榄球大联盟选秀会上以状元签选中了四分卫迈克尔·维克。记者们纷纷问这位爷:“您和阿隆·布鲁克斯哪个才是老家新港出过的最好四分卫哪?”维克一笑:“都不是,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卫,现在在打NBA呢。”

  他指的是阿伦·艾佛森。

   在几乎所有美国电影中,人们都会嘲弄橄榄球四分卫……白人为主,球队灵魂,依靠大脑和传球指挥比赛,但就像所有坐办公室的领导,他们大多对抗能力平平,与橄榄球其他人相比显得弱不禁风……但是,随着时代发展,橄榄球逐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黑人四分卫。他们除了在进攻端随机应变,负责担任球队组织、指挥球队运作,也时常越俎代庖,做些白人指挥官之外的事。运筹帷幄、排兵布阵如果不成功,他们也会一低头一狠心,化身为大将,骂一声娘之后,低头勇敢的朝对方大军列阵冲刺而去。他既要为将,还要为帅。而且,众所周知:橄榄球每次进攻启动,四分卫都是对手擒贼擒王的目标。

   所以,少年时期,阿伦·艾佛森担当四分卫是这样的情景:开球时,对面的大汉们潮涌而来企图七手八脚把他按倒。而他需要在间不容发的瞬间做决定:找到队友,送出精准长传?还是自己冲刺过线?甚至,斗智斗勇在开球前就已上演:他必须阅读清楚对手的布阵,提前探测对手的动向,然后虚虚实实的做出决定。

   除了四分卫外,他还兼人防守组的角卫。简单来说,他要在边角处盯紧对手的外接手冲刺。他要一步不让的与对手相撞,堵截对手的跑动;他要看破对手的假动作,争取跟上对手的变线跑动,贴住对手。然后,他还要留一眼在对手的四分卫身上。需要判断清楚对手的长传线路,然后一举断下。

   最后,他还得偶尔担任特别组的接球回跑员。这玩意是一门纯粹的末日狂奔:跑锋也许还有队友们做掩护,可以玩玩老鹰捉小鸡的捉迷藏。可是接球回跑员就完全是速度的游戏:接球,对面蝗虫般的对手铺天盖地而来。你一个人挑战对手的人群,哪怕被拽住腿也要尽量多奔几步再倒下。

   这是阿伦·艾佛森少年时最爱的运动:只要有空,他就会把时间消磨在橄榄球场上。没有护具,场地危杂,都没法阻挡他去寻求刺激。每场比赛,他会在进攻时长传指挥或亲自跑动,在防守时拼力阻截对方。在开球时,他需要独自带球向对方腹地冲刺,在被那些怪物们——合计重量不啻为一卡车大肥猪——按倒前跑得越远越好。这就是他的高中:在某些夜晚尽量闪避对手、快速跑动上篮,在其他的夜晚则要与全州跑得最快的人们玩追逐游戏,而且躲避无数野牛般的追袭。

   他爱上橄榄球的过程顺理成章。他没机会在少年时接触公子哥儿们的高尔夫球,也不可能好整以暇的摆弄球杆去对付桌球。橄榄球是美国街头巷尾最热烈的运动。碰撞、冲刺、斗智斗勇、瞬间决胜负。他是在枪械与毒品的街区长大的,子弹在窗外飞过时,死亡离他曾经只有几厘米。他什么都不怕。只有橄榄球这样刺激的运动,才能点燃他的血液。面对列阵而来的敌人,他一个人独对,把他们甩在身后,在倒地前扑过码线,然后起身嘲笑大个子对他们做鬼脸看他们面红耳赤。这是他的最大乐趣。

   他的朋友被街区的罪恶不断吞噬,因此,他习惯了自己一个人。他习惯一个人模拟与全世界战斗的游戏,然后满身大汗和伤痕回家。他的体格并不健壮,但唯其如此,他才更爱橄榄球:因为除了打架之外,他还能把握橄榄球场上的机会来对抗更健壮、更凶恶的对手,然后战而胜之。

   他的母亲和他的街区,教会了他丛林法则——丛林中的动物不懂得怜悯,只有弱肉强食才能生存。而他,就是在这残暴、智慧、弱肉强食的运动中获得了生活下去的乐趣。

   也在这项运动中,无意间,他获得了一些能力。在四分卫位置上,他学会了迅速决策、快速突袭和灵巧躲避对手,就像一只飞鸟逃避群兽的围击。在角卫位置上,他学会了捕捉球飞翔的线路,学得了纠缠对手的韧劲。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,他更学会了末日狂奔的一往无前、终己不顾。在橄榄球中,他变成了一头眼光锐利、快似闪电,同时又坚韧不拔的猛禽。

   速度、强韧、扼杀对手、末日狂奔、弱肉强食、你死我活。这些字句,随着橄榄球刻进了阿伦·艾佛森的灵魂之中。

  3 篮球?

   安·艾佛森曾经打过教会女篮。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时的长胳膊,她觉得那是儿子的未来。阿伦·艾佛森九岁了,妈妈像赶一匹倔脾气的小驴子一样,把他拖去篮球场。孩子沿路号啕闹腾,简直像被逼着上刑场。

   他从小养成了逆反心理和不顺从的脾气,所以,即便是亲妈,他也不愿意乖乖顺从。何况,篮球?80年代初的篮球转播运动员们短衣短裤,不戴护具,发生冲撞时裁判便犯规制止——拜托!这和身披盔甲、横扫千军的橄榄球差太远了。这种运动,温柔到近乎娘们。那应该是小姑娘们玩的游戏吧。

   2001年,安·艾佛森对《SI》杂志谈到艾佛森第一次打球的情景时,回忆起自己曾板着脸恶狠狠的喝令:“今天你必须去练篮球!”

   阿伦·艾佛森第一次被揪上了篮球场,开始了自己首次与篮架的对决……那里有许多他打橄榄球的朋友,一群穷极无聊、精力过剩的孩子们,这缓解了他的情绪。既然兄弟们不会因为他打篮球这种娘们运动而嘲笑他,那就无所谓啦……回家之时,他心里还是满揣着职业橄榄球员的梦想。

  可是,篮球?这运动也不坏哟。

   安·艾佛森忙于家务,有时每天要工作18个小时。做爹的弗里曼工作有一搭没一搭,于是有闲来教阿伦打球。不过,他摆老师资格的时日也着实短暂。儿子无师自通,老爸不久就瞠乎其后。阿伦·艾佛森的个头始终没高起来——每天在齐膝深的污水里走路,打开冰箱空空如也,当然不可能跟每天火腿熏肉热狗高热量的白人胖子们比身高。然而他快而结实,却是来自天生。对他来说,篮球最容易过的第一关就是对抗——一个打惯橄榄球的孩子,视冲撞若等闲。篮球等级的碰撞对抗,在他看来犹如搔痒。

  但是,弗里曼至少给了艾佛森一样东西:他是个粗人,打篮球时也不会轻声细语。和艾佛森一对一,在孩子面前得一分,他也会得意洋洋吼着:“来呀,小子!”他一点都不像个慈父,但这对艾佛森有好处:从一开始他就明白,篮球场上,没有情面和怜悯可讲。

   篮球进入他的生活后,他便时常跑去附近的街头球场、公园里打球。与他唱对台戏的,是同样的贫民窟孩子,或是穷极无聊的小混混们。野路子厮混,压根不知道学院派篮球为何物。水准良莠不齐,动作七枝八叉。不规则的吹罚、野猫般的抓挠、恶意犯规、推搡、吵闹、垃圾话。阿伦·艾佛森在人群里跌跌撞撞的学习着篮球,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聒噪甘之如饴。小孩子们即便凶恶,总比人高马大、不留情面的弗里曼好对付。

   自己的家庭,除了母亲之外的一切都阴暗潮湿发霉令人绝望。橄榄球是光辉梦想但充满了奔杀、冲撞和令人喘不过气的紧张。只有篮球:这项爱好还没来得及成为阿伦·艾佛森的未来理想,于是成为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一个小桃花源。这里的对抗不算激烈,这里的对手迅速被他赶超。他可以把篮球当作纯粹的娱乐。他在橄榄球上的速度、强韧和敏锐,使他在篮球场上随心所欲。

   而且,篮球还有一项橄榄球没有的特质。橄榄球强调整体配合,强调队友之间的信任,众志成城方能百战百胜。所以他必须在进攻端独自面对山呼海啸而来的对手,需要寻找队友……可是,篮球允许你独自去挑战对手。四目对视,晃动,欺骗,猜透对方心思,先出一步。玩弄对手,晃过,得分结束进攻。就像西部牛仔们在仙人掌与夕阳下的决斗一样过瘾。在每个一对一得分的瞬间,艾佛森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,满足自己当英雄的欲望。

   街头篮球不像学院派或职业球队:铁打营盘流水的兵,公园与篮架不变,队友则今是昨非。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的,哪家的大人又被打伤了,哪家正忙于逃避警察追捕了。阿伦·艾佛森最初的篮球世界没有固定的队友。于是,他习惯于做一个英雄:街头篮球是若干组简化的一对一。如果你在街头篮球回避单挑或者规行矩步,大家就会像笑个娘们一样嘲笑你。互递垃圾话,叫阵,一对一,战而胜之。艾佛森成为汉普顿街头篮球的名人。

   他的风格逐渐成型。因为把篮球视*河蟹*好,次于橄榄球,所以他从来没有把篮球技艺去仔细雕琢、打磨和矫正。没有人教导过他学院派篮球的标准,所以他也无所谓——以他的性格,即便有人告诉他篮球“应当如何打”,他也未必会当真。很多年后,他的投篮姿势依然不算标准。他的出手奇快,他的运球手让人产生翻腕的错觉,他有各种不规范、不标准的醉八仙姿势。实际上,他的大多数篮球技术细节,都是为一对一而生的:出手过快?因为他需要把握稍纵即逝的一对一空间;大幅度左右拉球?那是为了摆脱对手。学院派不会理解他的招式和套路,因为学院派从没经过他在汉普顿的安德森公园那些摸爬滚打。在街头,胜者可以继续打球,败者就必须被淘汰出场,并且被嘲笑和羞辱。

   13岁上,他去参加了退役球员博·威廉姆斯在堪萨斯举办的篮球夏令营。这是他第一次跑这么远,去做跟篮球有关的事情。在那里,他初次领略到汉普顿之外的掌声。他的胆子正一点点变大。他发现,原来他也可以依靠篮球来博取掌声和荣耀——一门与橄榄球截然不同的玩意。当然,同样需要对抗那些强悍的对手。妈妈早就挥汗如雨的告诉他,世界上没有一个行当是容易的。

   多年以后,阿伦·艾佛森这样说:“我总是觉得我会投失前20投,并且相信那第21球一定会进。我只是不停奋斗。”

  那是夕阳下的街头球场给他的教训,一如他的街区一样,他的篮球世界也在告诉他弱肉强食、胜者生存的法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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